A棟

A105精緻雙人房房型介紹

A105精緻雙人房

※房間寬敞、光線明亮
※高級獨立筒床墊、羽絨被、室內拖鞋
※55吋數位液晶電視
※HD高畫質數位衛星頻道
※冰箱
※分離式冷氣、吹風機
※乾濕分離淋浴設備
※附贈早餐 & 接送服務

 
●為維護住房品質,本場所室內禁止吸煙、酗酒、嚼檳楖、賭博、大聲喧嘩,若於房內抽煙,民宿會求償六千~1萬元
●為維護其他客人權益,請勿攜帶寵物,如不遵守之房客,店家有權利拒絕房客入住並沒收訂金
●房客退房後如房間內之設施有損壞或遺失,店家將會要求賠償或報警處理,入住房客請自重。
●請依房型人數住宿,滿3歲以上須佔床位 . 超出人數,加床以加床墊為主,每晚/一人800元
含早餐及接送服務

●如需接送機,請預先告知,班機或船抵達時間,以便安排
  只住宿一天可選擇接機或送機(二選一),搭機旅客僅限於民宿<-->機場,搭船旅客僅限於民宿<-->馬公港(或龍門港)之間的接送,其餘地點均無法提供接送服務,敬請旅客配合!
●住宿尾款的部份,只接受現金或國民旅遊卡,行程及其他費用只接受現金,無刷卡付費服務,
 敬請見諒。
一、連續假期訂房規定
  因應連續假期訂房,民宿規定房間將保留給己訂到機票及船票的為優先預約,敬請旅客遵守,
  不便之處請見諒
二、陽光棕櫚渡假民宿訂房採預約制,接受電話、LINE或線上預約訂房,
  訂房後請於三天內轉帳或匯款總房價50%為訂金至指定的帳戶內,若三天內未轉帳或匯款時,
  恕不保留。並請於轉帳或匯款後來電告知,好方便確認保留訂房。
三、入住(check in):PM3:00後,請提供入住辦理登記及繳交尾款
四 、退房(check out):AM11:00前辦理退房及結清其他消費。
五、更改住房日期:請於住宿日14天前中午12:00之前來電通知改期或保留(半年內為限)。
六、依照交通部觀光局99年1月13日,交路字第0990000402號函發布下列規定:
       收取總房價50%訂金
(1)預訂住宿14日前取消訂房者,退還訂金100%(需另扣除每房、每日NT100的作業費)
(2)預訂住宿10-13日前取消訂房者,退還訂金70%
(3)預訂住宿7-9日前取消訂房者,退還訂金50%
(4)預訂住宿4-6日前取消訂房者,退還訂金40%
(5)預訂住宿2-3日前取消訂房者,退還訂金30%
(6)預訂住宿日1日前取消訂房者,退還訂金20%
(7)預訂住宿日當前取消訂房者,不退還訂金
如於住宿當日發生颱風、地震等不可抗力之天災,導致交通中斷無法前往,其認定應依澎湖縣政府發布資訊為準則,旅客可選擇期以一次,6個月內為限,或訂金全數退還。
八、 特殊因素取消訂房:
  1. 住宿當日,若因天災..等不可抗拒因素,導致航空公司或船公司宣佈停航,可申請退費或延期,再委請旅客電洽民宿,退還全額訂金或半年內保留改期。

平日 週一~週四(不含花火節)/

$2880

假日 週五~週日(包含國定假日)/

$2880

淡季 10月15日~ 3月/

$2500

房型/

A棟

ROOM INFORMATION